【情緒管理】怨恨和苦毒

我們的遭遇根本不及我們的反應那麼重要。如果不對侮辱或是冒犯懷怨,那麼我們所受到的傷害只是很小。相反,若我們允許自己的情緒變成怨恨,它就會使我們受到很大的傷害了。

 什麼是怨恨?它為何具有這樣大的破壞性?它對我們造成什麼影響?我們如何由苦毒轉向饒恕?本課我們將探討這些重要問題的答案。

什麼是怨恨?

        怨恨,就是因過去的冒犯而對某人懷有的深深不快或惱怒,是我們對過去之傷害的痛苦回憶。怨恨是正常關係的大敵。它破壞友誼,把朋友變為敵人。但怨恨對懷怨之人的摧毀力卻是最大的。

       一位牧師被叫到一個臨終之人的床邊。那是一個不討任何人喜歡的人──嚴厲、苦毒、鬱悶。他住在城邊一間搖搖欲墜的小木屋裡。在他搬進城的時候,他清楚地說明,他不想對任何人說話,也不想要任何人對他說話,甚至連孩子們都從他面前跑開。

「仇恨把我的生活變成了地獄。」

        人們奇怪,是什麼使他變得這樣乖僻、冷酷。有人猜想,他一定有個罪惡的秘密。還有人確信他曾犯下某種嚴重罪行,是個潛逃犯。然而他們全都錯了。原因很簡單,在他年輕的時候,一個朋友冤枉了他,使他極其傷心。他為此非常生氣,說:「我到死都要記著它。」他真的做到了。

        他對坐在他床邊的牧師說:「每天早晨我腦子里都把它想一遍。每個夜裡我也要想到它。每天我都一百次地詛咒那個人。」他喘了口氣,接著說:「現在我看到,我的苦毒吞噬了我的靈魂。我的仇恨除了我自己以外,沒有傷害到任何人。但上帝知道,它把我的生活變成了地獄。」

我們為何懷怨?

        在所有邪惡、破壞性的情緒中,怨恨是最壞者之一。它就象一種致命的病菌,不斷努力要掌管我們,從而摧毀我們。正常人知道致命的病菌最終會把自己殺死,沒有誰會在自己身體里包庇或是培育這致命的病菌。然而,很多基督徒卻懷有遠比任何一種病菌更具破壞性的怨恨之罪。看到怨恨是如此一種致命的罪,我們可能會問:「我們為何會懷怨?」有幾個原因:

–     我們在怨恨中感到公平

        所以難以認識到怨恨的毒性,是因為它對我們來說似乎是正確的。我們在怨恨中感到自己得到了公平。我們對自己說:「恨某某是完全自然的。」

        為了使怨恨顯為公平,我們常常在腦海中樹立起所恨對象的扭曲形象。我們把那個人的整體形象和他可能做過的美善之事拋在一邊,而只注重他對自己的冒犯。

–     它使我們有優越感

        當某人冒犯或是傷害了我們的時候,我們會抱有較他優越的態度。我們對自己說:「我決不做那樣的事!」我們喜歡這種優越感,因而堅持自己的怨恨。

–     我們喜歡「記錄在案」

        有時候,懷怨是為了累積東西來抵消日後自己可能犯的過。我們希望到時能夠說:「也許我在那件事上錯了,但你對我做了什麼什麼事。」

–     我們享受自己的怨恨

        聽起來似乎很奇怪,我們會從自己的受傷中獲得快感,並因此不肯忘掉它。在被別人傷害以後,我們在自我療傷並自憐中享受著。

怨恨發展成為苦毒

        怨恨是所有罪中最不尋常的一個,因為它是要懲罰被怨恨的對象,但對懷怨的人卻更為傷害。有時,被懷恨的那個人甚至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不對的事。因此,我們的怨恨根本無損於他,卻對自己極具破壞性。

        若是堅持怨恨,它就會發展成為苦毒。苦毒影響著我們的健康、思想、性格及我們與神的關係。讓我們來思考它們:

1.   苦毒影響著我們的健康

        苦毒是我們身體的毒物。怨恨、苦毒、仇恨和不饒恕可以導致潰瘍、高血壓及其它許多疾病。有些醫生估計,我們百分之九十的疾病,都是由發怒、恐懼、怨恨和苦毒引起的。

        心裡苦毒會使你失眠,使你隨時感到疲倦。它會使你食不知味。它將扼殺你的幸福。漸漸,它會表露在你的眼睛和臉上。一位醫生說:「一旦我開始恨一個人,我就成了他的奴隸。我無法再對自己的工作感興趣,因為他控制了我的思想。怨恨在我的體內產生巨大的壓力,只要乾幾小時的工作我就會變得很疲勞。從前那麼有趣的工作現在完全單調無味。甚至連休假都不再帶給我樂趣…我無法擺脫他對我思維專制的佔據。」

        憎恨使我們成為那個被我們憎恨的人的奴隸

2.   苦毒影響我們的思想

        苦毒能夠並且確實導致消沈,這已經得到證實。常常傾向消沈的人通常對早年曾傷害過他們的愛人或是親戚懷有怨恨。假如你是這種人,若你不除掉苦毒,你將永遠不能持續地戰勝消沈。

3.   苦毒影響我們的性格

        愈是怨恨某人,就愈會想到他。而愈是想到一個人,就會變得愈象他。事實就是,你越把情感集中到某個人身上,你就會變得越象那個人。

        一位少女對一個親戚心懷苦毒。當一位年青人提議她應該原諒那個親戚時,她回答說:「只要我還有一口氣,我決不原諒那個人。」

        那位年青人很隨意地說:「這樣的話我很遺憾。」

        「為什麼?」那少女問道。

        「因為二十年以後你將變得和那個親戚一模一樣。」年青人回答。

       這念頭把少女嚇壞了,她立刻說:「噢,不!若是如此,我就原諒她。」

4.   苦毒影響我們與神的關係

        當我們用主禱文禱告時,我們會這樣說:「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當你如此禱告時,你是在說:「神,請寬恕我的罪,如同我寬恕別人對我犯的罪。」如果你不原諒別人,實際上你就是在請求神不要原諒你。

饒恕使我們得釋放

        唯一能使我們從怨恨和苦毒中得釋放的就是饒恕。但真正懂得什麼是饒恕的人不多。饒恕並非試圖無視罪,或是當它從未發生過。饒恕也不是努力忘卻。忘卻在饒恕之後,而非之前。

        什麼是饒恕?饒恕就是自己承擔起被冤枉或是傷害,並且選擇不再記住它。饒恕意味著,每當你想到那個錯待了你的人,也不記起他的惡。

        饒恕是有代價的。饒恕的人承擔了他所饒恕的傷害或是惡的代價。基督為了要饒恕我們,不得不擔當我們罪的懲罰。所以祂死在十字架上。

        饒恕是要付上代價的,但不饒恕則要付上更大的代價。也許你已記著某次傷害或者冒犯很長時間;也許現在你正想起它;也許那個人對你的確極其不公;但那次冒犯對你的損害決沒有你因懷怨而帶給自己的損害大。

如何把苦毒轉為饒恕

        以下步驟將表明如何可棄絕你的苦毒:

       1.   承認神是審判者

        人們要為他們的錯誤行為受到審判,但你我都不是審判他們的人。審判屬於神。聖經上說:「親愛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著: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十二19)

        神要我們不要試圖「扯平」或是為自己伸冤,而要饒恕。當我們饒恕一個人的時候,就是把那個人交給神,承認唯有祂擁有審判人、並懲罰他們罪行的主權。

        2.   向神認你的罪

        別人也許做了傷害你的事。若是如此,祂就要為此對神負責。然而,假使你懷有苦毒,你就是在犯罪,並且你也要為苦毒之罪向神負責。

       要對付這罪,你必須向神認罪,並請求祂用祂兒子的寶血洗淨你。

        3.   給怨恨和苦毒判死刑

        怨恨和苦毒並非無傷大雅的瑣事。它們是最致命的罪之一。我們必須給它們判死刑,否則它們就要給我們判死刑。抱有苦毒就是「順從肉體活著」,而聖經上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羅八13)

        由於我們已經與基督一同被釘死,我們有權拒絕任何屬於舊生命的事物。這就是說,我們可以棄絕苦毒之罪。我們有權請求主以祂的靈把它治死。我們可以禱告說:「主耶穌,我已經與你同釘十字架。因此,我有權拒絕任何屬於我舊生命的罪。現在我就棄絕這苦毒,並且我請求你,以你的聖靈,把它治死。」

        4.   饒恕別人,象基督饒恕你一樣

        饒恕涉及到我們的選擇。我們必須選擇去饒恕。我們也許會不願意饒恕那個人,但神看的是我們的選擇,而非我們的感覺。

        也許你會說:「但如果那個人沒有請求原諒,或是根本就不承認他做錯了呢?叫我怎麼原諒他?」

        據我們從聖經所知,沒有誰曾經來到耶穌面前請求他赦免自己的罪。然而耶穌確是赦免了人們的罪。祂以一種特別的方式赦免了他們。祂是單方面赦免了他們。

        「單方面」這個字看似非常困難,但它是不難明白的。單方面饒恕某人,意味著你從你這方面原諒了他,而不管他做了什麼。也許他沒有請求原諒,也許他甚至不知道他需要被原諒。但無論怎樣,你都可以選擇原諒他。

        釘死主耶穌的人並沒有請求赦免,但不管怎麼樣,耶穌饒恕了他們。祂

        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饒恕從祂的心中流向那些並沒有請求,也不配得饒恕的人。這就是單方面的饒恕。我要饒恕別人,因主饒恕了我。

        當我們得救來到主面前時,並沒有供認曾犯過的每一項罪。我們沒有為每項罪請求祂的赦免。然而主接受了我們,並赦免了我們曾犯過的每一項罪。現在祂命令我們饒恕別人,正如祂饒恕我們。聖經上說:「所以,你們既是神的選民,聖潔蒙愛的人,就要存憐憫、恩慈、謙虛、溫柔、忍耐的心。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總要彼此包容,彼此饒恕;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三12-13)

        雖然對方也許沒有請求原諒,甚至不承認他做錯了,你還是可以饒恕。你可以單方面饒恕。

         5.   靠聖靈使你的饒恕成為真實

        饒恕別人、除掉苦毒,是我們與聖靈同工的結果。我們自己無法做到,聖靈也不會脫離我們的選擇而做到。我們必須與他同工。我們作出選擇,靠他去做到。聖經上說:「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羅八13)

        我們必須請求聖靈使我們能夠饒恕,能夠忘卻!我們可以「饒恕」某人,然後又因重復停留在它上面而把他的罪「復原」。由於拒絕忘掉,我們使怨恨仍舊活著。願神使我們能夠饒恕,正如祂饒恕一樣 ──饒恕並忘掉。神說:「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衍。」(來八12)

        美國紅十字會的創辦人克拉拉·巴頓,一次被問及她是否還和某某人有交談。「為什麼不呢?」她回答說。她的朋友提醒她,幾年前這個人曾對她有過一次冒犯。巴頓小姐的回答是:「哦,我清楚地記得我已忘掉了那次冒犯。」

對付我們的情緒

        由苦毒轉向饒恕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對付我們的情緒。我們可以選擇饒恕,並且全心努力要做到,但那傷害仍舊在。要完全從怨恨和苦毒中釋放出來,我們必須對付自己的情緒。

        有沒有一種方法可以用來對付我們的情緒?有!對付我們情緒的方法就是改變我們看事物的方式。我們不能改變過去的事實,但我們能夠改變自己看這事實的方式。切記,控制我們的是我們內心對事物的看法和信念。

        想一想約瑟,我們已經看到,約瑟的哥哥們如何恨他,把他賣去作奴隸。這事實是不容改變的。發生過的,是已經永遠發生了。然而約瑟沒有怨恨他的哥哥們。

        約瑟在他的哥哥們對他做了那些事情後,怎麼仍可做到對他們有良善的情感呢?他賦予那些際遇一個正確的意義。他在自己的全部遭遇中看到了神的手。他認識到,神為了他的好處使用了所有那些環境。他對他的哥哥們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創五十20)

        我們遭遇的「逆境」決不是它們本身,而是我們允許它們對我們產生的影響…對懼怕懷疑的人來說,一切都是逆境;對信靠的人來說,一切都是好的。—  諾曼·格拉博

        約瑟的故事教導我們這個偉大真理:只要我們信任神,他能從一個糟糕的情況中帶來益處。神不做惡事,但祂能夠使用惡事來達到祂的目的。聖經上說:「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羅八28)

        注意,這一經節並沒有說我們「看到」或是我們「明白」,而是「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我們不一定看見或是明白萬事怎樣互相效力叫我們得益處,但我們能夠「曉得」它,因為神就是這麼說的。

        至於我們的環境,我們無力改變事實。發生過的,是已經發生了,我們無法改變它。但我們可以相信神會從這環境中帶來益處。我們可以說:「主,那人所做的似乎是對我不利,但你說過,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我相信你會從這中間得出益處來,正如你對約瑟所做的。」

        只要我們相信,神在使用萬事,甚至那些對我們不利的事,來謀求我們永久的益處,我們看事物就採用了不同的方式。我們實在可以為自己的遭遇感謝神。這樣,過去的冒犯不再存有傷害,並把我們從怨恨中釋放出來。至於那些錯待了我們的人,我們可以與約瑟同說:「從前你們的意思是要害我,但神的意思原是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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