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紀祖」不「祭祖」

基督徒在清明節應該「紀祖」不「祭祖」!

作為基督徒,我們在世上不得不面對很多習俗方面的試探,特別是最近已經臨近清明節,祭祖問題是我們要堅定遠離的。我們並不是要反對過節,反而我認為很多節日都是有意義的。我們以春節迎接新一年的到來,以中秋節慶祝闔家團圓等等。但是節日只能是節日,或為紀念,或為慶祝。如果一個節日的某些內容超出了其本身的範圍,公然違反神的誡命,那麼我們就要注意了。

一、祭祖意味著什麼

對於在清明節祭祖的問題,有人會說:「這沒關係啊,完全就是對祖先的紀念啊。」這樣的解釋看似很有道理,但我們思考一個問題:紀念祖先的方式有無數種,為何要偏偏用祭祖這樣繁瑣的方式呢?所以說,祭祖並不是單單去紀念祖先,而是想要求自己的祖先「保佑」自己,至少讓他們不會因為沒有「錢」和「飲食」去「侵擾報復」自己。所以這樣來看,祭祖是把祖先當成了偶像來拜。

十誡的第一誡就清楚地規定:除了我之外,你不可有別的神。(出埃及記20:3)除了耶和華,沒有誰能夠賜福與你,沒有誰能夠帶領你保護你,假神不能,祖先也不能。同時經上記著大衛在孩子死去的時候停止了禁食禱告:孩子死了,我何必禁食,我豈能使他返回呢?我必往他那裡去,他卻不能回我這裡來。(撒下12:22)在聖經中對於死亡也有一個很形象的比喻——睡了。這就表示,死去的人是沒有思想,沒有行為,更不能回到世間,說話花錢吃東西保佑報復更是無稽之談。所以說,祭祖不僅對於祖先和自己沒有任何益處,還污染了環境、耗費了精力,更重要的是違反了神的誡命,就是犯罪了!

二、遇到逼迫怎麼辦

由於處在國內這樣祭祖風氣嚴重的環境里,我們避免不了會遇到與不信主的家人產生分歧和衝突。因為我也曾一直受到此類逼迫,所以我很理解在面臨抉擇時痛苦矛盾的心情。但是,無論是怎樣嚴重的逼迫,原則我們一定要堅守,那就是——不祭祖。

如果能和家裡解釋清楚,固然是最好的。可在大多數情況下是說不清楚的。家人或言辭激烈,扣上「不孝」的帽子,或武力逼迫。因此首先我們要明白,祭祖與孝完全不沾邊。孝順父母是指在神的真理裡面順服父母,是在父母都在世的時候,多陪伴他們,給他們需要的情感呵護及物資需求。提供父母衣食住行全方面的滿足。如果不去照看父母那時不孝。對於父母做出的不符合神的命令,我們也要堅定地拒絕,否則我們就是縱容父母犯罪,這才是真正的不孝。在拒絕之後,不要害怕會發生什麼大事,因為事情永遠沒有你想的那麼嚴重。僅僅從人的角度出發,父母也不會因為祭祖的事情與你搏命,大多數情況下只是一小段時間的不愉快。經上說: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神,誰能為他祈求呢?(撒上2:25)我們若因祭祖的事情得罪了人,神會明白會為我們討回,所以我們寧可得罪人也不要得罪神。在遭受逼迫的時候好好向神禱告,勇敢地去拒絕,神必然為我們開出路!

三、「紀祖」不「祭祖」

紀念自己的祖先,本是合宜的。聖經中多次提到以色列人以逾越節紀念自己的祖先逃離埃及,以普珥日來紀念自己的祖先在以斯帖時代脫離轄制得自由,以住棚節紀念神帶領祖先進入迦南。雖然不祭祖,我們也應當追思紀念祖先曾經的美好品質,或英勇無畏,或細緻入微,或寬以待人,或事主敬虔。可以家族聚會追思,或者單純的掃墓和獻上美麗的鮮花。我想,無論怎樣的外在表達也比不上真正的思念更有益。若有生之年不去盡孝,死後盡孝又有何益?在追思先人之後,我們也更要明白生命的短暫,在親人還健在之時多一些關心,在自己還能為主做工之時多一點敬虔,不要讓自己的生命白白虛度。紀念先人,也更要紀念造我們的主。

其實傳統的清明節也有很多很好的習俗。踏青就是其中之一。在春意盎然的時節,和親朋好友出門遠足,多多的陪伴健在的父母,和妻子兒女;帶他們走出水泥和鋼筋的房子,走進天父創造的美麗大自然。感受神所造的自然之美,豈不是美事一樁!願我們每一個人都可以過得勝的清明節,也願主幫助我們勝過一切試探和逼迫!賜我們智慧處理祭拜祖先和家人的問題。

本文來源:網絡 2016-04-01 教會微刊 基督福音。

我們注重分享,版權歸原作者。如有異議請告知,我們會及時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