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的靈

『宗教的靈』 它是一種邪靈,企圖以宗教的活動取代聖靈的大能。它是操縱的靈,它會掌控人的生活、行動,讓聖靈無法在人的裡面運行,影響基督徒的信仰成為形式化的、膚淺的,卻又是自義的,自以為敬虔的,以至於象法利賽人抵擋耶穌、逼迫耶穌、釘死耶穌一般地抵擋復興,消滅聖靈之火。其主要目標是使教會「有敬虔的外貌,卻背了敬虔的實意」。 《提後3:5》

當一個教會決定接受聖靈時,就是準備與宗教的靈爭戰。只要聖靈在那裡運行,隱藏在人心裡面的黑暗終究會暴露出來。若是有宗教的靈,就只會關心教會法規以及一些傳統定規,這些會讓外在一世看起來不錯,但並不關心人的心裡的問題,他們害怕場面混亂失序,所以他們要掌控一切。聖經清楚地告訴我們,若存有宗教的靈便會攔阻聖靈運行。

宗教的靈外表看起來很好,但是很快地當聖靈運行時就會覺得被侵犯,牠攔阻耶穌在神的靈裡所做的事,雖然他們已看到使徒行的神跡,但他們仍就威脅使徒們不能講道。耶穌所說所做的,不斷地讓宗教人士感到被冒犯,它質問他們最後並且強烈地指責他們。

[你們律法師有禍了,因為你們把知識的鑰匙奪了去。自己不進去,正要進去的人,你們也阻擋他們。耶穌從那裡出來,文士和法利賽人就極力的催逼它、引動它多說話。私下窺聽、要拿它的話柄。](路十一52~54)

當一個有宗教之靈的人,他所有的都是外在的形式,實際是死的,沒有生命、沒有喜樂、沒有能力,有宗教的靈的人需要悔改。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好像粉飾的墳墓,外面好看,裡面卻裝滿了死人的骨頭和一切的污穢。你們也是如此,在人前、外面顯出公義來,裡面卻裝滿了假善和不法的事。](太二十三27~28)

形成宗教之靈的原因

1. 恐懼(膽小, 害怕)—— 就會尋求安全感

為了彌補心理的不安全感,使個人或集體在一個制度裡面,而不是鼓勵更多的追求耶穌。 製造一個沒有能力的環境在運作,萬一聖靈的大能沒有辦法在這樣的機構運作時候,就將眼目轉向某一個制度,某一個系統,某一個運作方法。 最終使你與天父的關係隔絕和分離。

2. 驕傲 (自傲, 自義)—– 自己尋求自己的榮耀

特徵:

1. 重知識樹輕生命樹—只是注重宗教的外表

  • 只著重知識、技術、研經的是非對錯、使信徒以知識和理解認識神而不求聖靈
  • 以追求靈修、屬靈特會來取代私下與神的關係。
  • 保羅曾警告歌羅西教會說:「你們要謹慎,恐怕有人用他的理學和虛空的妄言,不照著基督,乃照人間的遺傳和世上的小學,就把你們擄去。因為神本性一切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在基督裡面。」 (西二8、9)

如何對付:培養與主的親密關係。

『你們互相受榮耀,卻不求從獨一之神來的榮耀,怎能信我呢?』(約五44)。尋求從人來的榮耀或名聲,可能是最能破壞真信心的事了。

2. 儀式主義 (固守傳統)—–藉著拘守傳統,攔阻人進入天國(可七8, 13)(路十一52)

                                     —— 有了把柄就來誣告,毀謗(太十二1-8)

  • 禱告、靈修、禱告生活,服事機械化(專注服事而非耶穌,如以利,撒上3:13-14),若無就陷入自我控告的恐懼及定罪中
  • 懷疑或反對新的行動,特別當這行動與習慣不同時,為忌妒驕傲的前兆,認為除了我們所擁有的以外,上帝不會透過其他人做新事
  • 拒絕自己不知道的屬靈現象,這是一種驕傲,認為自己的意見就是上帝的意見。

如何對付:保留生命的彈性及可塑性,隨時傾聽聖靈的引領,心意更新而變化。

3. 自以為義,自以為是,任意批評聖靈的工作

  • 自義、不肯認罪;
  • 單從外表的情況、以及這人過去的認識,就任意論斷,顯出他們的自以為是;

如何對付:呼求聖靈的幫助,讓聖靈光照我們,惟有耶穌那柔和、謙卑,悔改可以抵擋自以為義。

4. 常常尋找真理,卻從不認識真理

否認神的話語和性情 、高舉假冒為善 、扭曲真理。宗教之靈的毒根,因此要努力靠自己,並因無法達到神標準有罪惡感。

如何對付:『竭力在神面前得蒙喜悅』(不是在人面前)(提後二15)。 


5. 嫉妒:抵擋神的先知、假冒神的表達、因爭競嫉妒而攻擊他人或領袖,牧者。以個人非整體為考量,當自己服事比別人好時感到喜悅,當別人服事比較好時感到沮喪。

6. 毀壞關係:

  • 宗教之靈的人,主要任務就是拆毀他認為不對的事,他的生命或事工中分裂和拆毀,多過於建造和結果子。背後說人、批評、論斷、自以為是、背叛、結黨。
  • 認為神不會再對我說話、因罪咎感以為自己不再有屬靈兒女的權柄、放棄自己的恩賜、昏睡。

如何對付:求神將祂對聖子的愛放在我們裡面。


7. 靈性驕傲—驕傲而自高自大

  • 無法接受他人的責備,特別是當這責備來自我們認為靈性不如我們者
  • 堅持不聽人只聽神,沒有人生命比我好,作我的屬靈老師
  • 覺得自己比別人更靠近主或自己的事工和生活比別人更蒙悅納
    (這是依據我們的所是, 而非基督的所是, 來親近上帝。)
  • 因遵守屬靈紀律產生驕傲,和別人相比忘記神「憐憫」的大兒子心態。(林前10:12)
  • 自以為義,看自己比別人強的心態
  • 當別人不接納所宣稱的頭銜或職事時,感到被冒犯與羞辱。

宗教之靈的最大特點是:和我不一樣的全是異端

如何對付:呼求聖靈的幫助,讓聖靈光照我們,惟有耶穌那柔和、謙卑,悔改可以抵擋自以為義。
你必須回轉像小孩、是天父的孩子,神才會來觸摸你。這是保守自己免於驕傲的秘訣,就是要把面子擺下來。

破除宗教的靈的方法

  • 培養與主的私秘關係 《約5:44》
  • 求神賜給我們如同天父疼愛祂兒子的愛 《約17:26》
  • 研讀聖經,找出神對你的肯定,而不是人的 《提後2:15;路16:15》
  • 每天花有品質的時間單獨親近主
  • 每天渴慕聽見主的聲音 《約10:27》
  • 求主將祂愛鄰舍的心賜給我們,並將他們的批評轉成代禱
  • 持續求主讓你看見祂的榮耀 《林後3:17》
  • 以此為最主要的目標:讓你在每個地方都能散發出認識耶和華知識的馨香之氣 《林後2:14》
  • 當你無法做好以上這些事時,求神饒恕;並「忘記背後,努力面前,向著標竿值跑,要得神在基督耶穌裡的呼召」 《腓3:14》